环保公示
基础信息

1. 单位名称: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544901A

3. 法定代表人:李锂

4. 生产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荣田路1号

5. 公司电话:0755-26980200

6. 公司传真:0755-26980183

7. 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主要产品为肝素钠原料药,设计产能为20万亿/年。

排污信息

1.污染物种类:
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核发国家版《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440300279544901A001P,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噪声、固废。


2.排放方式:

2.1工业废水

工业废水经我司自建的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地表三类水质,回用冷却塔使用,富余水量排放至坪山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后经集中废水处理厂二次深度处理,最终排放至自然环境。

2.2工业废气

工业废气主要采用喷淋塔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锅炉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燃烧机选用超低氮燃烧机类型。目前使用华电集中供给蒸汽,自建锅炉为备用,排口为排污登记管理。


3.排放口数量及分布情况:

工业废水:总排放口1个,位于公司废水处理站总排口。

工业废气:排放口6个,分别位于1#、2#生产大楼、3#研发检测中心、污水站。


4.超标情况

未出现过超标情况。


5.执行排放标准及限值

(1)工业废水

我司工业废水排放执行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配套集中废水处理厂管网接管标准(提取类制药废水)及回用地表三类标准。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先内部使用,然后富余水量通过市政收集管网排入深圳市坪山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厂,如下表

表1 废水排放执行标准一览表

表2 废水回用水执行标准一览表

(2)工业废气

VOCs排放标准参考天津市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2新建企业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医药制造行业-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及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锅炉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和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全部区域”排放限值。如下表:

表2 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标准



5.3噪声排放执行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昼间(07时~23时)≤65dB;
(2)夜间(23时~07时)≤55dB。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由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设计、铁汉环保施工,于2019年12月完成施工建设,并于2020年03月18日通过环保验收。


废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混凝沉淀+厌氧+一级缺氧/好氧+二级缺氧/好氧+混凝沉淀+超滤+反渗透+蒸发”的深度处理工艺。废水站设计规模700m3/d,按每小时30m3/h的处理量进行设计,各类废水进入蓄水池混合后,废水通过水泵泵入反应池内,进行pH调整混凝沉淀,经混凝沉淀去除废水中大部分不溶性悬浮物。


混凝沉淀过滤反应池出水进入UASB厌氧池(即升流式厌氧污泥床),溶解氧浓度一般小于0.2mg/L,主要功能是进行有机物的降解、磷的释放,其集生物反应与沉淀于一体,主要有进水配水系统、反应区、三相分离器、气室及处理水排出系统组成,利用厌氧微生物水解酸化阶段的分解能力将污水中的大分子有机物进行分解转化为小分子有机物,为后续处理系统提供更好的处理条件,UASB厌氧池出水进入一级A/O池内,缺氧池溶解氧浓度一般为0.2~0.5mg/L,主要功能是进行反硝化脱氮,好氧池溶解氧浓度一般不小于2mg/L,主要功能是降解有机物、硝化氨氮和过量摄磷,利用好氧池内好氧微生物对污水中的有机物进行深度处理,经一级生化处理后的污水进入二级A/O池内进行进一步生化处理,确保废水处理达标。


污水、废气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编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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